根据国家档案局发布的《归档文件整理规则》文件精神,结合校政〔2018〕151号 关于印发《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档案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见附件)和我校机构调整情况,现对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重新修订。请各部门参照新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对本部门档案进行整理移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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